产品描述
副猪嗜血杆菌病灭活疫苗
副猪嗜血杆菌病灭活疫苗使用说明书兽用
【制品名称】
通用名:副猪嗜血杆菌病灭活疫苗
英文名:HaemophilusparasuisBacterin,Inactivated
汉语拼音:FuzhushixueganjunbingMiehuoyimiao
【主要成分及含量】含灭活的血清4型和5型副猪嗜血杆菌,灭活前每头份疫苗含血清4型和5型副猪嗜血杆菌各4.0×109CFU。
【性状】乳白色乳剂。
【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副猪嗜血杆菌病,免疫期为6个月。
【用法与用量】使用前使疫苗平衡至室温并充分摇匀,颈部肌肉注射。按瓶签注明头份,不论猪只大小,每次均肌肉注射1头份,2ml/头份。推荐免疫程序为:种公猪每半年接种一次;后备母猪在产前8-9周首免,3周后二免,以后每胎产前4-5周免疫一次;仔猪在2周龄首免,3周后二免。
【注意事项】1.本疫苗贮藏及运输过程中切勿冻结,长时间暴露在高温下会影响疫苗活力,使用前使疫苗平衡至室温并充分摇匀。
2.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包装,如发现破损、标签残缺、文字模糊、过期失效等,应禁止使用。
3.被免疫猪必须健康,凡体质瘦弱、有病、食欲不振者、术后未愈者,严禁使用。
4.注射器具应严格消毒,每头猪更换一次针头,接种部位严格消毒,若消毒不严或注入皮下易形成性肿包,并影响免疫效果。
5.启封后8小时内用完。
6.接种动物于猪,其它动物禁用。
7.禁止和其它疫苗合用,接种同时不影响其它抗病毒类、抗生素类药物的使用。
8.废弃疫苗瓶及残余物应煮沸或焚烧处理。
【不良反应】疫苗注射后可能引起轻微体温反应,但不引起流产、死胎和畸胎等不良反应,由于个体差异或者其它原因(如营养不良、体弱发病、潜伏感染、感染寄生虫、运输或环境应激、免疫机能减退等),个别猪在注射后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可用抗过敏药物(如地塞米松、肾上腺素等)进行治疗,同时采用适当的辅助治疗措施。
【规格】(1)20ml/瓶(2)100ml/瓶
【包装】(1)20ml/瓶×10瓶/盒(2)100ml/瓶×1瓶/盒
【贮藏及有效期】2-8℃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批准文号】兽药生字(2007)170041065
【生产企业】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仅在兽医指导下使用
公司简介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牧股份”)是的动物保健品生产企业和饲料添加剂骨干生产企业,是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央农业企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重要成员企业,也是农业部等国家九部委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和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
中牧股份于1998年12月25日设立,1999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名称:中牧股份,股票代码:600195)。中牧股份秉承“保护动物,关爱人类健康”的企业宗旨,全力构建畜牧产业科学发展体系,已成为我国动物保健品和动物营养品领域品种全、规模、技术装备和工艺进的产业集群。中牧股份始终致力于新型、环保、、绿色的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主营业务领域涉及兽用疫苗与诊断试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三大板块,近500个品种的产品涵盖养殖业服务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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