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畜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有力推动全所及兽药事业改革创新发展,中监所将2019年确定为全所“深化改革推进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畜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有力推动全所及兽药事业改革创新发展,中监所将2019年确定为全所“深化改革推进年”。
“深化改革推进年”明确了方向目标,紧紧围绕部党组中心工作和中监所职能,坚持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等问题,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活力,进一步强化技术支撑能力,推动事业健康蓬勃发展。
“深化改革推进年”确定四项主要任务,一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推进内部机构设置改革,推动构建新时代兽药“大检验”“大监督”“大评审”的新格局;推进兽药评审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兽用生物制品区域质量检测中心建设,参与《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修订工作;推动兽药“放管服”改革,促进兽药行业绿色、开放和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推进以破除“双肩挑”为主的岗位聘用制度改革,继续做好三类岗位聘用工作,编制中监所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9-2023年),着力构建结构合理、高素质化的人才梯队。三是深化科研管理改革,围绕中监所职责定位,坚持鼓励和加强检验检测、评审评价、质量监督等公益性关键技术研究,规范科学研究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管理,立项范围体现中监所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修订完善所内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切实做到创新驱动发展。四是深化监督考核工作改革,探索建立全所绩效考核机制,对绩效工资分配进一步调整优化。围绕重点工作落实,完善督办督查工作机制,强化党内监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结合党建工作督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工作开展执行情况检查。
“深化改革推进年”由所长担任总牵头人,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分管工作的改革任务,进一步确保活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有力促进全所深化改革取得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