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宠物诊疗行业协会相关会员规定:
会员
条 本协会的会员种类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二)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三)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团体会员:
(1)经国家行政机关批准的宠物诊疗机构;
(2)与宠物诊疗相关的其他企事业单位。
2、个人会员:
(1)取得国家或江苏省执业兽医师或执业助理兽医师证书;
(2)与宠物诊疗相关的从业人员。
(四)爱护动物,遵守宠物医师职业道德规范。
(五)按本协会有关规定,参加宠物医师继续教育。
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秘书处核准其入会资格。
(三)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活动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努力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