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是全国农区畜牧业大省,畜牧产业基础雄厚,蕴含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市场商机,为充分展示行业风采,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11月18~19日举办“2016首届江苏畜牧业博览会”。那么2016江苏畜牧会在哪举办呢?以下请看介绍。
2016江苏畜牧会在哪举办
举办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国际展览中心
举办时间:2016年11月18-19日
展览面积:2万平方米左右
展位数量:1000个左右
展位设置:特装展位(≥36m2)、标准展位(标准3m*3m)
展区设置:畜禽良种与畜禽产品展区、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设备展区、动保饲料展区、畜牧业机械设备与兽医器械展区、宠物展区、综合展区。
2016江苏畜牧会展会设施介绍
展厅部分
南京国际展览中心占地面积为12.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其中展厅建筑面积约53895平方米,可容纳2200个国际标准展位(3米*3米),室外展区约672个标准展位。展位配套设施齐全,并且按国际惯例设计。展厅分上、下两层,每个展厅可分可合,均能独立对外开放。展馆南、东、北面均有大型广场,各入口处均设有平台,可举行各种礼仪活动,其中南展厅礼仪平台和广场是展览中心举行重要活动的场所。
展厅设施
展位配套设施按国际惯例设计,配备有PDS综合布线、有线/无线高速宽带网、局域网、通讯系统、多媒体触摸屏等弱电系统、电气、给水、排水、压缩空气等经地下管沟到达各个展厅,设施完备,可满足各种类型展览会的需要。
服务大厅
二层西南端设有服务大厅,净高12米,面积为400平方米。内设现场总服务台,展商可在此办理各类服务手续、咨询业务和各类物品出租,内容包括展具、道具、家具、照明、电器、工具、植物、花卉等。
展会期间提供各种配套服务,如搬运、运输、仓储、音像设备、灯具加装、通讯设备、有线/无线高速宽带、DLP大屏幕投影、正投影机、多媒体触摸屏、会议演出灯光音响、同声传译系统等租赁服务,以及人员雇请、公关庆典、客房预定、旅游服务等项目。
展会期间提供商品销售服务,如展会所需的各类用品、食品及纪念品等。同时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并接受现场投诉。
会议设施
多功能厅
三层设有近3000平方米的多功能厅,可举办2000人的大型国际研讨会、交流会、演讲会、发布会,酒会、中西自助餐和聚餐会等,厅内配有DLP大屏幕投影、正投影、同声翻译、专业演出音响、舞台及灯光系统等设施,并可根据需要分隔成三个独立区域。
商务洽谈会议室
二层夹层设有商务洽谈大小会议室20间,可举办20-150人各类会议。其中8间有活动隔断,可分别独立使用。另设有一间264平方米的智能型会议室,配有同声翻译、PDS信息点、正投影、数字会议系统、会议音响、电子白板和数码实物展台等设备。可召开90人左右的小型国际会议。
贵宾厅
三层设有贵宾会见厅及随从休息室,面积约为400平方米。
其它配套设施
餐饮
三层设有4个餐饮包间,提供10桌次的中西式餐饮宴会服务;风情咖啡酒廊则是提供休闲的理想场所;另外三层还设有可提供200个餐位的商务餐厅,为商务客人、游客提供套餐、宴会、零点、快餐服务。一层、二层展厅内设有二个近100平方米左右的快餐供应点,室外西侧二楼卸货平台下设有1000人同时就餐的快餐点,方便参展商就餐休息。
运输及仓储
货运及展品装卸区设在展览中心的西側,配备4台5吨货梯供展品运送至二层展厅。二楼西侧还设有卸货平台,车辆可直达二层卸货。一层室内下沉式展厅和室外下沉展场,其展品(包括重型机械)可由专用坡道直接运送达摊位。
展厅西侧可提供集装箱场地、展品存放仓库和临时物品存放区域。
通讯
中心设有先进的程控虚拟网、有线、无线通讯系统和宽带INTERNET接口。移动通讯在展馆内设立8个微/宏蜂窝基站,以展区内的无盲区通讯,综合布线系统共有信息点2400个,可直达每个展位。中心还设有70门IC卡电话。
安全保卫
综合安保系统安装了151台监控摄像机、26台监视器,159个防盗报警探测器,47个门禁控制点,36个电子巡更点。
消防系统建有自动火灾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系统,其中包括雨淋、室内外消火栓、气体、水喷雾、闭式自动喷水—泡沫联动等六大系统。
广告宣传
展馆内外设有各类广告媒体,形式有:拱门、气球、充气立柱、护栏灯箱、条幅、固定式和流动式广告牌、伸缩式广告彩旗和大型室内外电子广告屏等。
提供在江苏省和南京市各类新闻、宣传媒体的广告代理服务。
停车场
南京国展中心设有253个车位的地下收费车库,车辆可由正南及西南两个车库入口进出。地下车库限高2.80米。在地面还分散设有147个车位的地面收费停车处,分别可供大客车、装卸车、小汽车、贵宾专用车使用。
在新庄立交桥东南侧有汽车市场的收费停车点可供使用。
312国道上有四个收费停车点可供使用。
广告及宣传品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南京国际博览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广告宣传的管理,确保广告设施安全,提高广告发布质量,维护中心形象及展会气氛,维护广告客户及消费者的权益,本中心特制定以下规定:
1、凡在本中心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的规定。对违反《广告法》的广告,一律不予发布。展会组委会委托制作、发布的广告,由主办(承办)单位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在中心发布、搭建的广告设施,不得损坏中心的设施、设备、场地、绿化等,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3、本中心实行广告发布申报制度。由广告业主或主办(承办)单位向中心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对未经申请的广告,本中心将予以没收,并追究违规单位的责任。
4、为了加强对拱门、气球广告物管理,实行由本中心统一制作、施放和维护。如主办(承办)单位买断中心广告展期发布权,可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施放单位进行释放,由主办(承办)单位承担各项责任,并相应收取清场押金,还原场地清洁后,退还押金。具体如下:
① 必须在布展前十天向本中心提供以下材料备案。
a、广告分布平面图;
b、广告设施搭建方案、实施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等;
c、签订《广告安全责任书》;
d、特种广告媒体(升空气球、遥控飞艇等)必须有相关部门的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