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第四届海博会参展申请表
日期:2012年4月20日-22日 地点:·海口国际会展中心
参 展 单 位 资 料 | 单位全称 (中文) | |
单位全称(英文) | |
地 址 |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 电话/手机 | |
电子邮箱 | | 传 真 | |
参展产品 | |
展 位 资 料 | 标准展位 (3m×3m) | (国内) 区¥7800元/ 个 ( )个展位 | (境外)2500美元/ 个 ( )个展位 |
豪华标准展位 (3m*3m) | (国内)¥8800元/ 个 ( )个展位 | (境外)3000美元/ 个 ( )个展位 |
室内光地 | (国内)¥780元/ m2( )m2 展位号 (36m2起租) | (境外)250美元/ m2( )m2 展位号 (36m2起租) |
备 注 | |
展位号 | |
总费用 | 元(大写: 元整) |
承 办 单 位 资料 | 单位名称 | 广州市鸿威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86-020-28821551 86-020-28821561 |
地 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四座23楼 | 传 真 | 86-020-28829688 |
开户名称 | 广州市鸿威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 汇入地点 | 广东省 广州市 |
开户银行 | 广发银行东风东支行 | 帐 号 | 1211 0551 7010 0025 01 |
参展单位(盖章): 承办单位(盖章): 广州市鸿威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陈亿 13316210096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
附注:
1、展商报名后一周内将参展费用的50%或全款,汇入大会组委会指定帐号,逾期组委会将不保留展位。
2、此确认书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则作为参展商与展会承办单位所签的参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3、参展单位已对本次展会作了全面、深入了解后才决定参展,并自行承担参展应负的法律与经济风险责任。
4、为了本展会的整体形象与效果,参展单位必须服从承办单位作出的展位调整与现场安排。
5、对应交展位费/广告费等未如期汇入我司账号的参展商,我公司将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
6、参展商不得在参展品中展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有侵权行为,不得展出与展会主题无关的产品,如有违反,展品清出场,所交展位费不予退还。
7、参展商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主办单位有关举办展会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