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决定参加2013年4月27-39日在杭州海外海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2013浙江饲料展览会,并支付所有费用,服从大会统一安排,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此表传真或复印亦具有法律效应)。
单 位 名 称 | 中 文: |
English: |
地 址: |
法人代表: | 手 机: | 电 话: |
展会负责人: | 手 机: | 职 务: |
电 话: | 传 真: |
Http:// | E-mail: |
主要产品: |
贵司期望哪种专业客商: |
租 用:□ 标准展位: m× m= m2 号/展 费 元 □ 室内光地: m× m= m2 号/展 费 元 □ 会刊版面: / 认刊费 □ 其 它: / 费 用 |
费用总额:(大写) 小写: |
| 户 名 | 杭州皓轩展览有限公司 |
| 帐 号 | 201000095718185 |
| 开 户 行 | 杭州市联合银行笕桥支行 |
汇款日期: 将于2013年 月 日前汇出; |
备注: 1、 参展单位需在我司给予展位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将展位费用汇入我司帐号。 2、 展品要求符合展览会规定的展出范围,严禁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参展。 3、 参展单位申请经我司盖章确认后即被认为正式参展。展商在合同签订后取消参展的,组委会有权索赔参展费用。 4、为服从总体布局,承办单位有权在必要时对个别展位位置进行调整; |
参展单位: 组织单位:杭州皓轩展览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代 表 人: 电 话:0571-88853282
传 真:0571-88853282
日 期: 代 表 人:崔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