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磺胺间(六)甲氧嘧啶钠
【产品介绍】
1.本品为较新一代长效磺胺类药,长期使用,不易产生耐药性。
2.双重药理作用:即抗菌对革兰氏阳性菌及一些阴性菌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又抗原虫。
3.促生长作用,小剂量添加,能明显提高蛋鸡的产蛋量,提高饲料转化率。
4.特别添加我公司研发的新型增效剂,无需再添加TMP,毒副作用及用量更小。
【产品类别】磺胺类
【性状】本品为白色粉末或结晶性粉未。
【药理作用】本品为磺胺类药物,具有双重药理作用:既能抗菌、又能抗原虫。从抗菌作用来讲,名列磺胺药的首位。其作用机制为在结构上类似对氨基苯甲酸(PABA),可与PABA竞争性作用于细菌体内的二氢叶酸合成酶,从而阻止PABA作为原料合成细菌所需的叶酸,减少具有代谢活性的四氢叶酸的量,而后者则是细菌合成嘌呤、胸腺嘧啶核苷酸和脱氧核糖核酸(DNA)的必需物质,因此抑制了细菌的生长繁殖。
【适应症】本品为较新一代长效磺胺类药,抗菌作用居磺胺药的位。临床主要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
A.猪:仔猪水肿病、猪萎缩性鼻炎、放线杆菌性胸膜、仔猪黄白痢、猪弓形体病、猪大肠杆菌病、猪附红细胞体等病。
B.家禽:鸡白痢、禽伤寒、禽大肠杆菌病、鸡传染性鼻炎。同时对禽的白冠病(鸡卡氏细胞原虫病)、鸡球虫病也有。
【用法用量】首次用药及重症加倍,预防减半。
家畜:混饲每100g本品拌料200~400㎏,一日2次,连用3~5天。
家禽:混饮每100g本品兑水400~800Kg,一日2次,连用3~5天。
治疗白冠病时用药后的第4~14日,本品100g兑水2000Kg。
【注意事项】用药后应增加饮水量。
【停药期】7天。
【执行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2003年版
【含量】按无水物计算,每100克本品含磺胺间(六)甲氧嘧啶钠80克、增效剂16克。
【包装】100g×10袋/罐×6罐/件;1000g/罐×6罐/件;10kg/桶;25kg/桶。
公司简介
荷兰葆华(西安)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是欧洲企业——荷兰bovas医药化工集团为了更好的立足于未来潜力的市场——,于2009年在历史名都、西部开放城市——西安建立的开展荷兰bovas医药化工集团在动物保健产品领域相关贸易的全权代理销售公司。
荷兰bovas医药化工集团始创于1965年,总部位于荷兰着名城市——鹿特丹(Rotterdam:荷兰第二大城市和世界的港口,有“欧洲门户”之称)。集团从事医药化工领域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业务涵盖医药原辅料,生物制剂,诊断试剂等多个领域。目前集团拥有荷兰,日本和巴西3个科研中心及生产基地,建立了的化学合成和生物发酵车间,以及用于化学研究和制剂开发的P3级别的实验室。集团在拥有近13000名员工,始终如一的共同为bovas一贯坚持和传承的共同企业价值追求——“运用创新科技,成就美好生活”而不断奋斗!历经几十年的变革和发展,公司产品畅销欧洲、东亚、南美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经成为欧洲医药化工行业中极具影响力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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