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手性头孢拉定
【兽药名称】通用名:头孢拉定
【性 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产品特点】本品抗菌性能类似先锋四号。我公司通过特殊手性工艺技术对其氨基结构进行修饰后,使其对革兰阳性菌作用较先锋五号更好,口服吸收良好。对革兰阴性菌较弱,对耐药性金葡菌和耐其它一些广谱抗菌素的克雷白杆菌有较强的作用。对溶血性链球菌、球菌、白喉杆菌、梭状芽孢杆菌、炭疽杆菌、大肠杆菌、产气杆菌、变形杆菌、流感杆菌、奈瑟菌等均有作用,对肠球菌及沙雷菌作用差,对绿脓杆菌无作用。本品口服也能吸收。空腹口服250mg或500mg,平均血药峰浓度于1h内到达,分别为9或16.5μg/ml。食物延迟本品吸收,但不影响吸收总量。90%药物在6h内以原型由尿排泄,口服250mg后,尿药峰浓度可达1600μg/ml。本品的肾毒性较轻微。本品口服给药的半衰期为1.5h,血清蛋白结合率约6%-10%
【适应 症】用于禽大肠杆菌病、雏鸡白痢、伤寒、副伤寒、鸭传染性浆膜炎、梭菌性肠炎等多种肠道疾病所引起的下痢、拉绿色、白色、褐色稀粪及病禽(畜)精神不振、采食下降、生长缓慢等症。
【用法用量】混饮 1g兑水10~20kg,连用3~5天。
混饲 1g拌料10kg,连用5~7天。
【注意事项】不能与碱性药物合用,开启后尽快用完。
【停 药 期】鸡1天、猪2日。
【含 量】按干燥品计算,含头孢拉定不少于97.6℅
【执行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2003年版
【贮 藏】密闭,阴凉干燥处保存。
【包 装】100g×10袋/罐×6罐/件;1000g/罐×6罐/件;10kg/桶;25kg/桶。
公司简介
荷兰葆华(西安)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是欧洲企业——荷兰bovas医药化工集团为了更好的立足于未来潜力的市场——,于2009年在历史名都、西部开放城市——西安建立的开展荷兰bovas医药化工集团在动物保健产品领域相关贸易的全权代理销售公司。
荷兰bovas医药化工集团始创于1965年,总部位于荷兰着名城市——鹿特丹(Rotterdam:荷兰第二大城市和世界的港口,有“欧洲门户”之称)。集团从事医药化工领域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业务涵盖医药原辅料,生物制剂,诊断试剂等多个领域。目前集团拥有荷兰,日本和巴西3个科研中心及生产基地,建立了的化学合成和生物发酵车间,以及用于化学研究和制剂开发的P3级别的实验室。集团在拥有近13000名员工,始终如一的共同为bovas一贯坚持和传承的共同企业价值追求——“运用创新科技,成就美好生活”而不断奋斗!历经几十年的变革和发展,公司产品畅销欧洲、东亚、南美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经成为欧洲医药化工行业中极具影响力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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