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日前兽医协会公布了关于缴纳2015年度会费的通知,通知表明,交费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3月31日,同时还对交费办法、会费标准等进行了公布,具体信息如下。
据了解,日前兽医协会公布了关于缴纳2015年度会费的通知,通知表明,交费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3月31日,同时还对交费办法、会费标准等进行了公布,具体信息如下。
兽医协会公布缴纳2015年度会费的通知
一、会费标准
(一)单位会员
1.经营性单位会员
副会长单位:10万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5万元/年
理事单位:2万元/年
普通单位:1万元/年
2.非经营性单位会员
副会长单位:2万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1万元/年
理事单位:5千元/年
普通单位会员:3千元/年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以下各兽医协会、兽医相关社团组织:1万元/年
(三)个人会员:200元/年
二、交费办法
(一)须交纳本年度会费,也可交纳多年会费。
(二)可到秘书处直接交费,也可汇款或转账。
1、到秘书处直接交纳的,即时开具“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2、汇款或转账的,请在汇款或转账底单复印件上注明会费收据需开列的单位名称、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及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至协会秘书处。秘书处收到传真(邮件)并查实款项后通过挂号信邮寄“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由他人代为办理交费的,请务必注明会员姓名、代办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由于2015年会费标准变更,请各已交费会员按照新的缴费标准补交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