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廊坊畜牧协收取本年度会费的通告
http://www.1866.TV/xiehui/ 2013/5/2 9:28:08 浏览次数:586
为了廊坊市畜牧业协会日常工作能够顺利正常的进行,根据《廊坊市畜牧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为会员、行业、政府服务的职能,协会要收取2013年度的会费,来进一步推动是畜牧业的快速发展。
为了廊坊市畜牧业协会日常工作能够顺利正常的进行,根据《廊坊市畜牧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为会员、行业、政府服务的职能,协会要收取2013年度的会费,来进一步推动是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具体的缴费事项通知如下所示:
一、缴纳会费
会费标准:
严格按照2011年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会员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的会费标准收取,具体明细如下:
理事单位5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1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2000元/年
缴纳方式:
会员可直接将会费缴至所属辖区畜牧主管单位或廊坊市畜牧业协会财务处。
缴费时间:
2013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二、发展会员
(一)入会条件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履行章程规定义务,从事畜牧行业及其相关工作的事业、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及个体劳动者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二)入会流程
1、凡需申请入会的单位,请填写《廊坊市畜牧业协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表格可从信息网上管理文档栏目下载。
2、企业提供当地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简介。
3、将材料加盖公章后送至所属县(市、区)畜牧主管部门或直接传真至畜牧业协会秘书处。秘书处审核后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4、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后,列为协会会员并颁发牌匾。
(三)入会费用
新入会的会员需按照会费标准,根据所申请的级别,缴纳当年会费和牌匾工本费(200元)。
具体条件、流程、职能请参照廊坊市畜牧业协会信息网(www.lfxmy.net)协会介绍栏目。
三、组织方式
请各县畜牧主管单位负责辖区内会员单位的会费催缴工作,代收会费,并积极发展新会员。以县(市、区)为单位,将辖区内会员应缴的会费和新申请加入的表格汇总后上报到市协会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晓美 张克菊
联系电话:2082231 传真:2082231
地址:廊坊市建设北路61号
邮箱:lfxmyxh@163.com
廊坊市畜牧业协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