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饲料兽药行业协会的法人代表就是会长,对协会也是具有重要贡献的,那本协会的会长和的职权范围是什么?
协会会长的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本会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由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其任职条件参照第二十九条。秘书处的工作人员必须是专职人员,人事分配制度和社会制度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协会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辞退;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