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总则
条本会名称:上海市特种养殖业行业协会
英文译名:ShanghaiSpecialBreedTradeAssociation
缩写:SBA.
第二条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上海市行业协会暂行办法》精神组建,为本市从事珍禽与特种经济动物养殖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跨部门、跨所有制的非营利的行业性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会宗旨: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在行业中发挥协调、代表、服务、自律的作用,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为增强特种养殖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上海特种养殖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服务。
第四条本会的行业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行业协会发展署,登记主管单位是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本协会同时接受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行业协会发展署和上海市社团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注册地址:,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