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九条邢台市兽医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条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通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经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常设机构。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