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 根据《邢台市兽医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第二条 邢台市兽医协会届理事会由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名单由邢台市兽医协会筹备组审核提交会员代表大会。
第三条 邢台市兽医协会届领导机构由届理事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名单由邢台市兽医协会筹备组审核提交理事会。
第四条 本次选举拟产生理事86名、会长1名,副会长19名,1名。
第五条 本次协会理事、领导机构均采用举手表决方式表决,获得参选代表半数以上即为通过。
第六条 选举人可以对所列候选人表示同意或不同意,也可另提候选人。
第七条 本选举办法经邢台市兽医协会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八条 本选举办法由邢台市兽医协会筹备组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