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饲料行业协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本协会的权力机构,会员大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其职权是:
(一)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二)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五)对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六)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制定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八)决定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长不超过一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