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经成为成都市饲料工业协会的会员,那么本协会的会员就拥有了一定的权利,同时应该履行相应的义务。
本协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取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优先取得协会编辑出版的刊物和资料;
(三)对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监督的权利;
(四)有权要求协会对其合法权益给予保护;
(五)有权要求协会对其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
(六)有权要求协会向政府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
(七)退会自由。
本协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行业共同利益,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
(二)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相关活动;
(三)不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不搞欺诈行为;
(四)积极宣传本行业有关科学知识,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五)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科研、生产、供销等方面的信息、经验与成果资料,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出建议;
(六)按章程规定按时缴纳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