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鸵鸟养殖开发协会的日常工作能够顺利稳定的进行,并且能够更好的服务于协会会员,协会要从会员单位中收取一定的费用。
依据民政部有关社团的管理规定,下面就协会的经费来源和收取方法及其使用和管理做了规定:
一、经费来源:
协会有自己的章程规定,主要经费来源有:
1.个人会员(含境外会员)、团体会员及理事单位交纳会费;
2.国内外单位和个人捐赠;
3.协会组织的各项有偿服务的收入;
4.其他收入。
二、会费收取办法:
1.团体及个人单位入会均需一次性交纳入会费一万元;
2.团体会员,每年交纳会费500元;个人会员,每年交纳会费500元;
3.协会理事,每年交纳会费3000元,常务理事每年交纳会费4000元,但不再交纳团体或个人的会费;
4.非经营性的教育、科研单位及业务主管单位免交会费;
5.境外会员,每年交纳会费300美元
6.会费交纳办法:三年会费可一次交纳,也可分年交纳。会费分年交纳时间为每年季度;
7.协会理事、会员两年不交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三、经费使用范围:
1.协会召开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协会主办的或作为主要参加单位的会议费;
2.协会举办的各种服务活动费用;
3.协会的外事活动费用;
4.协会印发的各种文件、资料、会刊费用;
5.协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和聘用人员的工资补贴;
6.协会常设办事机构的办公费、差旅费、房租及必要的设施、用品费用;
7.协会其他正当活动费用。
四、经费管理的办法:
1.经费开支厉行勤俭节约的方针;
2.协会的各项收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3.协会日常经费收支由审批,重大活动或重大项目开支,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审批;
4.协会各项收入、开支,每年向理事会公布,并接受审核;
5.理事会成员有权对经费实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