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育、壮大上海水产诚信经营队伍,促进上海大闸蟹市场可持续发展,协会发出通知:启动2016上海大闸蟹诚信经营企业推荐申报工作,凡符合推荐范围和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为进一步培育、壮大上海水产诚信经营队伍,促进上海大闸蟹市场可持续发展,协会发出通知:启动2016上海大闸蟹诚信经营企业推荐申报工作,凡符合推荐范围和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通知指出:此次推荐范围为在本市进行工商登记、依法经营的大闸蟹生产经营企业。申报条件必须同时符合四项要求:
1、自觉遵守《食品法》相关规定。在上一年,未发生食药监、工商等主管部门的查处纪录,未发生重大的消费者投诉失信纪录。
2、正常经营大闸蟹二年以上,有一定经营规模(年经销量10吨以上)。
3、坚持大闸蟹经营自律机制,不做虚假广告宣传。做到“三明”,即:标明产地,标明规格,标明价格;杜绝“三不”,即不以次充好,不短斤缺两,不以死充活。
4、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售后服务机制,对供货单位没有无理由拖欠货款等行为。
通知要求,此次申报全程实行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8月16日。申报企业登录上海水产行业协会网(http://www.fishery.org.cn/fishery/)“上海淡水养殖蟹类市场信用管理服务平台”专栏,根据平台提示,据实填写,上传相关资料。在水产批发市场内的大闸蟹经营企业根据平台提示,向所在市场申请,可商请市场代其办理网上申报。在市场之外的大闸蟹生产经营企业,在网上直接申报。行业协会大闸蟹诚信经营工作委员会对申报材料汇总审核,组织评价、公示。
8月底,行业协会根据公示结果,向社会推荐上海大闸蟹诚信经营企业并授予证书。